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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用兵

时间:2004-11-22 07:4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点击:
第三十四章 用兵( 69 ) 用兵有言曰:吾不敢爲主而爲客;吾不進寸而芮尺 ① 。 是謂行无行,攘无臂,執无兵 ② ,乃无敵矣 ③ 。 莫大於无適,无適近亡吾寶矣 ④ 。 故稱兵相若 ⑤ ,則哀者勝矣 ⑥ 。 ① 兵 :《說文》: “ 械也 ” 。本義兵器、武器。又有士兵、軍
  

第三十四章 用兵(69

 

用兵有言曰:吾不敢爲主而爲客;吾不進寸而芮尺

是謂行无行,攘无臂,執无兵,乃无敵矣

莫大於无適,无適近亡吾寶矣

故稱兵相若,則哀者勝矣

 

:《說文》:械也。本義兵器、武器。又有士兵、軍隊、軍事等義。  “吾不”乙本同通行本作“不敢”。  :《說文》:鐙中火主也。譯文:主,燈中的火炷。象燈盞、燈架之形。註釋:主、炷亦古今字。  :《說文》:“寄也”。註:寄,王筠《句讀》:“偶寄於是,非久居也。”   :本義爲草初生柔弱的樣子,含退義,表達卑微的謙詞。乙本及通行本作“退”。

句義兵法中說:戰爭的勝負結果,不在於先發制人,而在於反客爲主,以退爲進。

推攘。攘臂,指捋起袖子,露出胳膊。振臂高呼之義。甲本作“襄”,古同“攘”。  :捕捉,拿、持。

句義在反客爲主的退讓中,謀之於未戰之先,在運動中沒有蹤蹟可尋,聞呼喊而不見人影,欲捕捉不見兵丁。

:於是。通行本作“扔”。  :有整理本作“適”。此字雖殘缺,但右邊所見筆路應與“敵”同,非“適”。

句義本章承上章而來,用兵乃“不得已而用之”,唯以符合道義天理。處弱守柔,謀之於未戰之先,反客爲主,以退爲進,慈、檢、後,不武、不怒,不爭鋒芒,也就無敵於天下。

修真學異構字,甲本用“,突出其中的修真意義  :本義往、到。《玉篇》:“適,女子出嫁。”又符合、適合、適當、適應(如適者生存)等義。此處主要指適合時宜,符合天意民心。无適,乙本作“无敵”,通行本作“輕敵”。  :乙本用字。甲本作“斤”,與“近”形近通。  :通“寶”,參見第三十二章註。後句甲本作“无適斤亡吾吾葆矣”。此處多一衍字“吾”。通行本作“輕敵則幾喪吾寶”。

句義用兵之道最大的禍端莫過於不適時宜,捨慈而逞匹夫之勇,棄檢而驕傲自滿,忘後而蠢敢爭先。不知如何抉擇時適、捕捉戰機,就是喪失了我的三寶。

稱兵:指興兵,軍事行動。乙本及通行本作“抗”。  :同、相當、選擇。

:語音同源通“愛”。《淮南子·說山》:“各哀其所生”。《管子·侈靡》:“國雖弱,令必敬以哀”。哀:从口,衣聲。本義:悲痛、悲傷。《說文》:“閔也”。《廣雅》:“痛也”。

句義兩軍對壘而兵力相當時,那麽愛兵如己出的仁義之師一方必勝。

〖註音〗

芮:ruì音瑞;攘:rǎng音壤;稱chēng音撑;若:ruò弱。

 

【繁簡對照】

爲(为),進(进),謂(谓),執(执),敵(敌),禍(祸),於(于),寶(宝),稱(称),勝(胜);義(义),適(适),據(据),彙(汇),異(异),體(体),無(无),輕(轻),則(则),幾(几),喪(丧),聲(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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