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与因业
熊春锦
道法不可思议,因业不可思议。这两个不可思议,需要我们修身明德者至始至终牢牢把握住不放,那么一生的修身实践才会方向正确,少犯错误。 我们修身明德实践者,不论是修身于内,还是弘扬道德文明于外,道法的不可思议和业因的不可思议现象,都是如影随形的共性现象。只是要看我们是否能细致地观察到、感格出、体悟明这两种能量的交叉作用和相互影响力。 我们在身国内的修身实践,从开始应用道法的那一刻起,就会出现“道起魔生”现象,而这个“魔生”的深刻内涵中就包藏着大量的自身业力(灵光内所携、往世今生所犯)和祖辈的业力,以及家庭成员的业力,只是它们释放的密度和先后各有不同而己。 正如一位新同学反映,他坚持经典诵读一年多了,自己本身基本上毫无变化,但是却发现家庭成员在逐步出现明显变化。家人的性格、健康、和睦关系等,全都发生了一些不可思议的改变,反而自己竟然连八触反应也不明显,并未产生如老师所讲和同学们所介绍的那些明显个人应验、反应和改变。 另一位同学则介绍说,自己承担着向社会宣传德慧智文化和教育的义务,但是每一次接到任务时,或者出发前,都会在身上或身边出现一些莫名其妙的现象和反应,阻碍或者破坏自己的行动。这些干扰源也不知来自何方,虽然都能被道经师在心中的力量冲破,但是也会让人不胜其烦。 以上这两种案例现象,其实同样是源于一理,这就是道法不可思议,因业不可思议。 一切现象的背景中,全都潜藏着这两股力量和能量的交织错综作用力现象,这是自然规律中的法则。只有把握好这种普遍法则,才能心知肚明地修身明德,执一不二。 前一案例,充分说明了道法不可思议所产生的能量“自主”型的流量分配现象,水往急处流,不是首先作用于诵读者本身体内,而是流向家人亲属之中,去产生不可思议的改变。同时,也说明因业的不可思议,提示修身者的报缘性质,必须先扫清周围报缘业力的制约,首先改变外环境,才能顺利进入身国之中。这也反应出他还不像另一种更糟的修身者,身国内危机四伏,而身边的报缘也是虎视耽耽,甚至一同作用起来。 如同三四十年代的蒋公中正,他当时主政中国,面临的却是内有军阀混战争权夺利、共产党剿而不灭,外有列强的分割吞噬土地资源以及日本的长驱直入。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国家型的内忧外患,是历史的共业积累暴发所致。只是因为蒋介石虽然理学不错,但却并不明白“道法不可思议”,因而最终必然失败。 因为道法只是“夫惟道,善始且善成”。以大喻小,常常比较容易使人明白一些道理,引起心灵的触动,产生教益。我们实践修身治国的黄老思想,更要全局性地把握,纲领性地鉴识。从国家历史中“因业不可思议”的近代表现中去发现,一旦内乱和外乱并致交作时,我们应当如何用好道法的不可思议,从而化解因业的不思议! 道法的不可思议,因业的不可思议,在修身者身国内和身国外,全都必然交织着次第性呈显于修身全过程之中,在宵转贤和贤转圣阶段最为集中和明显。 如果不能正确地全面理解道法的不可思议,因业的不可思议,就难以从因业的不可思议中突破出来,获得真正的解脱,从而成就于某一世的努力之中。 对道法的不可思议,修身者要全面立体地把握住纲领而运用,而不是一法一技可以涵盖一切。只有纲领,才能统领一切。道法不可思议的纲,就是“无为而治”,“有为而治”要善正真地服从于“无为而治”。二者并行不悖,高度统一协调。 老子帛书《德道经》这部修身治国教材的“无为而治”作用力,在世间无出其右,只要长期坚持恭熟地诵读她,她就能释放出无比强大的“无为而治”作用力。这个环节中的“有为而治”,唯一的只是正心诚意地恭敬诵读、坚持诵读而已。“出有入无”的妙用,一切都全在其中。 在其实践过程中,若能再将肉体的太极玄波韵动加入,使命体经通脉畅,德一能量在体内畅行无滞,那么这个“有为而治”也就能够更好地使“无为而治”发挥全面而深刻的作用力和奇迹创造力,充分将道法的不可思议表现在我们的身国中和身国外,使诸多的因业不可思议的阻力冰雪融化,化解于无形。 因业的不可思议,是人类最不容易认知和重视的一项关键内容,是最典型的“不识庐山真面貌,只缘身在此山中”的关键性内容。 我曾经提示过,修身明德实践全过程中的三修一化,修心、修性、修命这一切的努力,全都是为了化因而服务的,是要用于化因的。三修的落实,不是为了修而修,而是要用于化因,化解不可思议的因业。 三修一化行,如果三修不举,一化不动,那么这个“行”也就必然会举步维艰,甚至会寸步难行。 但是,我们当中重视化因的人少,明白的人稀,盲从者众。大多数人只重视一技一法,很少有人能从“如何连根拔起”上进行思悟和践行。 业因的不可思议,只有将《论自然全息因果律》和《重视冤亲债主索债前的征兆》反复认真研读九遍以上,将内容深植于自己的心灵中,才可能真正对因业的不可思议,建立善知识,产生正确的行为。 因业的不可思议,这个因,既有本因,也有内因,还有外因。因业对每个人而言,都是一个巨大的负态能量网络。既然是业,那就是指不善、不良的因子以光子态储存和以光或气的能量态释放着。业力,业力,既然是业力,那么这个力量就是能量的作用力,能量的显化而表现出作用力。 道的德一能量分布于宇宙万物的内外,负责着万物“生住异灭,成住坏空”中的“生住”和“成住”,这是正向的发展和存在。然而,万物又为何存在着“异灭”与“坏空”呢?这种相对立的截然相反的万物现象的成因是什么?那就是因业的不可思议。人们不重视它时,就必然要遵从和顺应这种总的自然法则,在“异灭坏空”中周而复始。 因业的不可思议,同样是“无为而治”地行于万物的内外,需要善正真的“有为而治”去接近它,深入它,了解它,掌握它,从而运用道法进行化解。若能明白这些,并且实际解决一些因业,才能说对于“宇宙在乎手,变化由乎心”的感格有些进步和成就。 道法不可思议,因业不可思议。这是修身明德实践者必需要终生恪守、坚持对它们“明明德”实践的课题,它们同样是一对阴阳。道法,只不过是如何运用德一能量的特殊名词;而因业,则不过是负态能量属性的定名。这两者,无可避免地摆在修身求真者的面前。 只有运用执中守一的办法,执两用中地整体把握,不断平衡和融化这一对阴阳,转化其阴为阳,使其归于一,才是掌握自然规律的主动权。 所以,我们无论对于来自自己灵光中的本因、身国中的内因,以及身国周围的外因,全都要一体把握,以道法的不可思议作用力和创造力加以改变。 我们修身者中,有的人对于外因现象似乎认识不足,而陷于独善其身而身终败的窘境中,然而至死也不明白其中的道理,这也是极其需要重视的现象。 那些为道德根文化第三次复兴而铁肩担道义的修行实践者们,虽然在广泛地接触社会中,由于主动碰触了有质无形的自然负态能量传输网络,产生这样和那样的一些不适和反应。然而,我们要祝贺你们,祝福你们。祝贺是因为大家能超越自我而发现了宇宙普遍存在的物元系统和质元系统,这正是迈向天人合一最关键的一步。所要祝福的是,只要大家信任大道,明了吃亏是福,那么道法的不可思议作用力,就不仅仅只是帮助大家化解这些浅表的烦恼,以及暂时的不顺和身体的不适。 在更深的层面上,由于大家在主动地建立对宇宙大网络的联系,那么其中的能量、作用力全都是更为深刻全面的变化。身国中的因业负态网络和道法正态网络,必定逐步与大道的整体场联成一体化合为一,产生最大和最高效率的清阴增阳变化。 宇宙自然的能量,具有双重共构性。主宰性和最强大的能量,莫过于德一的正性能量和因业的负性能量。这两大能量的质元,又编织成巨大的正、负物元转输结构。这个巨大的物元传输网络体,连联着每一个独立体和万物,存在于个体和万物之间,是最典型的“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全息效应。 对能量的主宰,其中还有体元进行“无为而治”的调控。而质元能量在其中“无为而治”地传输运行着,使万物之间相互作用和互为影响,“一荣俱荣,一衰俱衰”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两大有质无形的网络系统和其间运动的能量,推动或者阻碍着事物的发展或破坏,也就是“生住异灭 成住坏空”,从而使独善其身的自了汉的梦呓难以成真。 研究和明了道法的不可思议以及因业的不可思议,对于老子思想的实践者而言,是一个必修课,不可逾越。只有深刻认识,全面掌握,才能建立起牢不可摧的道德信仰和忠诚的信念,心灵意识才能充满无私的仁慈大爱;才能真正体悟众生一体,一体众生;才能践行包容化同,恒德不二,顺利完成宵转贤和贤转圣的必修变化阶段,成就圣人的心灵和意识以及命体的改变。远离异灭,堵住坏空。
附文 重视冤亲债主索债前的征兆
熊春锦
自然因果律是道法的客观规律,在因果律面前,仙佛与人类,动植与万物,全都一律平等,没有分别。所以才有“菩萨畏因,世人畏果”之说。世人对昨日所造的种种恶因,并不能全都认清。但是恶果的释放却会如期而至,强迫人领受而丝毫不爽。世人都畏惧害怕恶果的释放所带来的厄运、困苦、疾病、财失等等结果,却不知道如何把握命运,修改命运,化因消业。 有些人虽然诚信道德,实践修之身,掌握了一些主动化因的方法。但是由于对老子所强调的“其安也,易持也。其未兆也,易谋也。其脆也,易判也。其微也,易散也。为之于其未有也,治之于其未乱也”的教导,并没有结合身国中的业力进行解读。因此化因的效果并不明显和显着以及及时。 大多数人并不重视业报降临和展开前的众多微妙现象与体征。“其安”时忘忽,“未兆”时懈怠,“其脆”时轻慢,“其微”时麻痹。这些不良现象就是世人的通病,包括许多修之身者,也同样如此。都是不能高度重视冤亲债主索债前的细微征兆。错失于“易持”、“易谋”、“易判”、“易散”等最佳时机的把握,被动地深陷于内乱全面发作之时。疲于应付冤亲债主讨债索命的全面展开。如果遇到自己福德已经严重不足之时,这种应付冤亲债主的被动行为,也就容易发生性命之危。 所以,认真学习老子的这段教导,高度重视清因消业,“为之于其未有也,治之于其未乱也”,也就应当成为我们修之身者的行为准则。中国的道德文化教育,最重视的就是预防,谋之于未动之先。一部《黄帝内经》的思想,主旨精神就是“为之于其未有也,治之于其未乱也”的科学观。 自然因果律的释放,冤亲债主的启动,其实都有一个“山雨欲来风满楼”的预兆时期。在预兆期内都会在受报者的身国内和报身的周围,呈现出多种前兆性现象和反应。这一现象在法界中是一种道法的制约与规定。也就是说,对于既往作恶今生为恶不多、不重的人。在道的法则中,都安排有一个预警期。提示、警告果报承受者,令其自省、自悟、自觉,告诫果报承受者:已经面临果报,这是最后的警示与警告,给自己一个最后的悔悟忏悔化解的机会。如果再不正确面对,忏罪化因,那么果报就要自己全部承担和领受了。 道法中这种预警期,对于修身炼己、吃斋念佛、重德做人的信众,常常非常明显和典型,而且提示期也比较长,经常是反复多次进行预警告示。通过提醒而让“善人”能把握住“易持”、“易谋”、“易判”、“易散”期,把握住“预防胜于治疗”,及时运用多种化罪忏因的方法,彻底进行化解。从而达到实现与冤亲债主的和解,达到消灾解厄的目的。因为天道慈悲,并不是要惩罚任何人,而是“信者信之,不信者亦信之;德信也”。“同于德者,道亦德之;同于失者,道亦失之。” 大道的慈悲,在于挽救每一个人的一点灵光实现回归大道。允许因果的释放,是由于因果律是自然规律,不得干预。而提前预警,则是道法的慈悲挽救和期望等待。当然,这种预警期,征兆提示期,对于大恶之人,对于毫无人格之人,对于那些完全不能尊道贵德的人,那也是可望而不可求的事情。对于这一类人,果报都是并没有预警期的,常常都是直接展开,毫不讨价还价。如果极少数人在关键时刻,还能够良心发现,那么大道仍然还会一视同仁地对待。 预警期征兆显,极其珍贵,机会极其难得,把握住因果释放的征兆,“为之于其未有也,治之于其未乱也”,可以说是人类最为明智的选择。这比在恶报全面展开以后,在承受痛苦和生死的拚搏中再想尽一切办法渡过苦厄,要容易得多,也轻松千百倍。 那么,自然因果律的释放,冤亲债主的索债寻报,会在我们身国之内和报身环境周围,呈现出哪些预警期的征兆呢?依据许多大德的观察与总结进行综合分析,这些前期的预警征兆,可归纳整理成十三个方面。将这些散在的征兆和经验集约起来分析,非常值得每一个佛道修身实践者掌握和应用。我们归纳列举如下,以利共同学习和掌握以及应用。 一、恶梦惊心: 由于冤亲债主全是负态空间信息体,人在睡眠中最容易感知它们的活动,它们逼近受报者身场的信息最容易在梦中接受到,因此受报者常会作各种恶梦。这些梦境,如果懂得易理万象,都不难分析出对应于受报者的哪些系统和原因。 恶梦常是恶因正式释放前最重要的预警信息,如果能够高度重视,依照易理结合身国以及业因进行分析,并且对因“施治”,也就不容易错机失缘,并且将恶因化解于萌芽状态之中。 二、善缘自断: 冤亲债主在正式开始讨报之前,为了方便讨报,为了在讨报过程中不受外界的干扰和阻止,常常会非常关注受报者周围的各种善缘,想方设法阻止和切断受报者一切可能的外援力量和关系。将受报者可能存在的、能够帮助受报者化解恶因,渡过苦厄的一切“贵人”,全都加以隔断和阻止。 这其中就包括受报者的亲人、友人、同修、老师等等。阻断玄中师缘和显态师缘,破坏受报者与亲人、友人以及同修之间原本存在的融洽关系,使受报者善缘皆失,孤掌难鸣,乖乖地引颈受报。 三、封闭福报: 人是一手提罪一手携福来到人世间。“消罪增福”就是人生应当恪守的生存原则。如果人们不惜福,消福无度,增业无忌。也就可能在福报未尽之前,恶报就要提前释放。在这种情况下,债主们有权封闭受报者还未曾化光的福报,阻断福报的展开应用。在这种封闭福报措施展开以后,本来求佛拜道和修法健身都很灵验,有求必应,一练就灵。可是此时却再也不应,苦练也不灵。业报像巨山一样挡在前行的路上,难以逾越。追求财富丰盈,却偏遇大破其财;追求名位攀升,却无端失去名位;追求事业成功,却屡战皆败;追求感情遂愿,却感情反复受挫;追求家庭美满幸福,家庭却矛盾重重甚至破碎。 修行者在此期间,事故频出。吃斋念佛,双可教育实践的功德效果,以及性命双修的能量,全都被业力挡住,造成看似吃斋念佛、双可教育和性命双修无效的表象。这类情况也是社会上业障较重的人,误以为“修之身其德乃真”的教育是骗人的把戏,浅尝即辄止就会放弃实践。只有志宏愿坚者,勤行不辍者,高度重视三修一化者,才能冲破这种业力对福报的封闭,获得新一层次的初步解脱。 福报的封闭,能够使当事人诸事不顺,事事皆不如意,志难展愿难伸,烦恼无穷尽,意志消沉低迷,忧郁悲观无信心,甚至令人生不如死。索报者将受报者或者逼向自杀的危境,或者彻底摧毁受报者生命健康的防线,轻松地进行最后的索报和讨债偿还。 四、预测失灵: 受报者在业报释放前,如果运用各种占卜、寺观抽签、通灵预测。不论是受测或者替别人预测,只要诚信,一般都很准确。但是在预警期内,由于阴动为先,冤亲债主会在阴的隐态场中进行严重干扰和阻断。那么,不论是求卦问签还是替人预测,全都会完全改变,错误率和失误率皆成家常便饭。即使是通灵者,也会失灵和不灵。而且,如果受报者在此期间及时警觉到是业力干扰,及时进行忏罪化因,那么就会很快恢复正常。所谓业障消除即有灵,以及顺畅通灵,就是此意。 五、颠倒心性: 冤亲债主在预警期内,常常运用潜移默化的影响力,作用于受报者的魂魄和心智两大先天与后天系统。使受报者心性出现紊乱,个性发生反常性改变,见识颠倒,判断错位,思想偏激,亢奋与消沉交作,负面思考判断上升,正念正识锐减。典型者甚至举止言行都发生怪异不群。 由于冤亲债主在隐态运用有害能量进行侵袭渗透干扰受报者的心性两大系统,那么,对于那些嘴皮子道,或者光炼不修,以及只修不炼者(包括未掌握系统方法论者)的作用将会更加严重。因为这一类人在冤亲债主的眼中全都是属于所谓“明白人”(实际上还是对法界规律糊涂)。他们就有可能产生幻视、幻听,深陷神迷和神狂之境,贡高我慢,目中无人,使人望而生畏,趋而远避。这样也就有利于冤亲债主顺利展开索报讨债。 六、禀性张扬: 冤亲债主在预警期内,常常如老子所揭示的:“将欲拾之,必故张之;将欲弱之,必故强之”。但是,债主们的“张之”、“强之”,都是张扬受报者的负面性格,将受报者禀性中最顽劣的部分加以助长扩张,将平时并不显眼的不良习性加以增强和放大。使受报者的内环境和外环境迅速弱化,以利于它们下一步彻底地、轻松地加以收拾。受报者不正常以及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在此阶段内逐步表现明显,并且难以克服。例如不良的睡眠习惯、饮食习惯,以及不良的嗜好,越想改变反而变得越加困难。这些现象的背后,就存在着债主们的支持与阻碍,使禀性难移,习性难改。 七、亚健康现: 冤亲债主在正式开始全面索报以前的预警期中,常常是先夺其生气。因为气行则血行,气血调和则健康。丢失生气,则血滞,抵抗力锐减。因为受报者的生气逐步被夺,受报者就会出现各种精神疲惫,精力不支,入不敷出,容易疲劳,神精衰弱等等各种亚健康的体质状态。甚至出现各种无名病痛,以及医院检查也难以确诊的各种有症状无病名的奇怪疾病,这种现象有时甚至会困扰受报者的心身多年而不退,最后才转为实症,展开正式索报。 八、旁敲侧击: 冤亲债主在预警期内,有时债主们常常采用旁敲侧击的方法来提示和警告受报者。例如,它们经常将负面影响力作用于受报者最关心的亲人身上,通过这些亲人的怪异事件和意外事件,以及性情突变等等现象进行示警。示警期较长的事例中,还可能造成整个家庭“家运”的大滑坡。 九、薄惩示警: 冤亲债主也可能先采用薄惩示警的方式,提醒、警告和宣示:我马上要正式索取重大债务了!这一类薄惩示警现象,经常是使受报者本人或者其亲人,发生一些或大或小的意外,例如轻微的车祸,无故摔跌,划破皮肉,血光小灾,物件损毁等等意外事件。 十、造逆夺志: 冤亲债主运用隐态能量,为受报者制造逆境,打击受报者的信心和志气,使其意志颓靡。受报者可能在短期内接二连三地遭遇到重大的倒霉事件,或者诸事不顺,受外界莫名的欺压挤迫,受人冤枉,令人委屈,使受报者内心受到严重打击,意志崩溃,或者忍无可忍,难以自持自制,产生错误判断和决策以及行动,继而达到报应显现。。 十一、负境昭示: 受报者由于在预警期内身场与体内的阳气迅速减弱,阴气上升,使受报者的心身容易接近太极弦线,直接感受到负态空间的客观存在性,以及捕捉到负态空间中的一些场境。受报者即使平时坚决不相信,但是一旦进入了负境昭示的状态中,就会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奇怪的际遇。眼前可偶尔看到隐隐约约、似有似无的图形景象:不经意时眼角扫到人或动物的立体图形或者黑影,这些异形大都一闪而消失无踪。集中精力再想看清楚时已经没有可能。有的人可能会常常觉得自己旁边有人或其它东西在跟随着,似乎有一双无形的眼睛盯着自己毫不放松,或者在光天化日之下无端地毛骨悚然,偶见惊心胆战的鬼影。 十二、重罪兆微: 民间有个说法:“有福之人常吃药”。这是说有的人经常小病小灾,经常服药治疗,反而一生都挺顺遂,没有大起大落的苦厄。他们业报的预警既经常,也较明显。而有的人却是在业报展现时,几乎没有什么典型明显的征兆警示于前,比较突然地就迅速展开,导致受报者防不胜防,或者快速地一命鸣呼,或者一夜之间倾家荡产。 重罪兆微,这是业报中的一个普遍现象。这种表象背后所潜藏的机理却十分值得世人重视。征兆微弱,稍纵即逝,所反应的并不是报应轻微、弱小和可以轻松化解。相反表现出的是罪在难赦,这种现象提示的是冤亲债主不依不饶。 冤亲债主中,有三大类:第一类是比较开明的,讨报是遵守自然的法则,欠债还钱,欠命抵命,天经地义,来找受报者是一种必然,但是他们并不愿意无限期地冤冤相报,循环无期;第二类是处于中间状态,既要达到讨报的目的,同时又存在和解的愿望;第三类则是由于仇杀之恨,受苦之痛刻骨铭心,怨气结胸,定要报仇雪恨,以解怨气。这种第三类情况本身,常常在负态空间内已经历数冤屈,早已获得冥中的“讨报令”,又称之为“许可证”。它们的出现,也就常常是非常突然,而且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我们在道医治疗中,经常遇到这种第三类的情况,极其棘手。非常难以相助化解,即使开出极其诱人的条件,对方也还是不屑一顾,坚持我行我素,不达目的誓不松手。在许多癌症的道医治疗中,这种情况尤其常见。 所以,如果人们平时并未“为之于其未有也,治之于其未乱也”,当逢遇到第三类情况已经全面展开以后,也就很难再化解开来达到治愈的目的。这种情况也就不是什么技术高低的问题,而关键是债主依照自然法则不肯和解。它们依据自己承受过的血海深仇,常将道医者反驳到哑口无言。这类报应,也就特别惨重,弄得医者也会束手无策,灰头土脸。 这种第三类的情况,即使是修之身的实践者,也要高度重视于防患于未燃,谋之于未动之先。特别是要注意积攒大功德于世间,行善累福于社会,救人性命于无形,才可能有资本在其展开时进行讨价还价。那些自了汉型的修真者,只是单纯吃斋念佛,只知伸手求助的人,皆不可能逃脱第三种情况的报复。即使将佛祖道祖请来,也毫无用处。世间唯有定业最难解,全凭显着功德相置换,运用积攒的玄德进行置换最佳。 十三、修真失灵:修真者应当高度重视业报的征兆,一般而言,在刚开始实践修之身的方法时,如果业力并未展开,那么效果一定会较为迅速地产生。体会到双可教育法和三修一化各种方法一用就灵,一实践就有效。但是随着深入,这种现象会逐步地淡化。这种情况也就是“动有业魔作障缘”的具体表现。如果修真者不能觉悟到和正确对待这种征兆与现象,就会产生退心倒志,这样最合符债主们的愿望。 一般人根本难以认识到和承认自己累世罪业深重,不能正视“罪山业海”的提法,认为夸大其词。而不主动地将化因消业纳入实践课程,或者马虎应付。这一类实践者就可能越修炼反倒麻烦事越多,负面打击性的反应也特别多。产生不修还平静,一修从此麻烦多,方法的灵验性也锐减等情况。很容易使人丧失信心和正信。 需要修真实践者全面系统地掌握自然因果律,明理知法,用心遵循,三修一化整体把握。不畏魔障阻力时时现,一心一意证真诠。正确对待业力释放的不同征兆和展开的表现,咬钉嚼铁地前行。只要志弘愿坚,无私无畏,不作自了汉,为人间净土而实践,为道德文化复兴而奉献,那么必有师助于无形,相助及时破解各种业报的征兆和业力的释放,使修真受障中的不灵,转变为处处灵验,事事应验,法法功成。坚持正觉者,不需百日,就会度过失灵期,重新进入较佳的状态之中。 本文主要分析业力恶报预警期的征兆,关于如何清因消业,则应当认真阅读自然因果律专论和化因专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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