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大象(35)
執大象,天下住①;住而不害,安平大②。 樂與餌,過格止③。 故道之出言也④,曰:談呵⑤!其无味也。視之不足見也,聽之不足聞也,用之不可既也⑥。
①住:《金石文字辨異》:“住,作侸(義同佔,佔據,霸佔等——編者註)。《說文》無“住”字。郭璞《方言》註云:逗,古住字。則住當作逗,逗,止也。”今義爲停留、居住等。古又爲“往”之異體。往:會意。甲骨文字形,从止从土。意爲從這個地方走向目的地。本義:去,到……去。《說文》:“之也。”甲本作“住”,其它本作“往”。下句同。 ②大:與小相對,很,太,非常。通“太”,極大,過於;安寧。通行本作“太”,或“泰”。 段義:本章接上章,聖人以德“一”之小而成大,世間萬象了然於胸,握此萬象之宗的“大象”,行住於天下,用德“一”和道“○”教化萬靈,是不會受到傷害的,非常的安寧、平和。 ③樂:音樂,娛樂。 餌:音耳,本義糕餅。《說文》:“粉餅也。”釣魚用的魚食稱魚餌;另有藥餌、誘餌等義。 格:《說文》:“木長貌。”本義樹木的長枝條,引申爲格子、格式、品格、規格等;另有阻止、格鬥、探究(如格物致知)等義。《爾雅·釋詁》:“格,至也。”有感通、感格(感動)等義,如感天格地,格於皇天。通行本作“客”。 止:停住。 句義:聖人既異於常人,卻也又似乎與常人沒有兩樣,娛樂飲食似無異於常人,但超過一定的範圍,會及時停止,持守中和。 ④言:甲骨文字形,下面是“舌”字,下面一橫表示言从舌出。从“言”的字與說話或道德有關。《說文》:“直言曰言,論難曰語。”譯文:直接講說叫言,議論辯駁叫語。本義爲說、說話。通行本作“口”。 ⑤談:說,談論。《說文》:“語也。”乙本同通行本作“淡乎”。 ⑥既:會意。甲骨文字形,左邊是食器的形狀,右邊象一人吃罷而掉轉身體將要離開的樣子。本義:吃罷,吃過。《說文》:“小食也。”段註:“引申之爲盡也,已也。如春秋日有食之既。”又有既然、已經、完畢等義。 段義:所以道之“无”和德之“一”就是這樣普普通通,說出來好像沒有什麽味,看呢似乎不值得看,聽呢似乎不值得聽,然而其用卻沒有窮盡。 〖註音〗 餌:ěr音耳
【繁簡對照】 執(执),樂(乐),與(与),餌(饵),過(过),談(谈),視(视),見(见),聽(听),聞(闻);邊(边),單(单),較(较),釣(钓),魚(鱼),誘(诱),爾(尔),釋(释),詁(诂),對(对),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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